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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桃源居建筑纠纷案:最高检已向最高法抗诉
    【 新闻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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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刘勇 吕卫红 | 文章来源:正义网 | 更新时间:2008-9-23       
                  
                 
               
             
             
              
                
                 
                  
                    
                     
                    
                   
                  

      明明是合作建房,开发商出地,建筑商出钱盖楼,盖好后双方平分7万平米的房屋面积与利润,然而合作关系在中途变了味——建筑商刚投了1400万就没钱了,要求出开发商将卖楼花的钱拿来盖房,开发商在支付给建筑商1.12亿之后,楼终于竣工了;竣工后,建筑商声称双方是纯施工关系,拿出比约定包死施工造价翻了一倍多的决算单结算“施工款”;后又称是双方合作建房关系,要求再分配7000万合作建房利润。
      
      这场诉讼获得了广东省、深圳市两级法院的支持,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再审……
      
      2008年9月6日,桃源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爱君来到北京,面对本网记者,倾诉了困扰公司几年的一桩纠纷——桃源居公司下属的深圳航空城(东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与广东省化州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宝安分公司(以下简称化州二建宝安公司)之间的建筑纠纷,即历经深圳市中级法院、广东省高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三级审理的建筑合同纠纷案。
      
      这位“深圳第一大楼盘”的建设者李爱君语速极快,从航空城项目因政策变更的几次生死交替,到与化州二建原法人代表陈华伟从合作到反目的恩怨纠纷,她详细地讲述了这起过程复杂的纠纷。
      
      桃源居开发背景
      
      李爱君用了近两个小时,向记者讲述了深圳桃源居开发经历:
      
      1992年6月,中国某金融机构的境外控股公司与深圳机场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机场公司)组建了中外合作的深圳航空城(东部)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建设航空城1平方公里的土地(现“桃源居”项目用地)。
      
      李爱君当时是该金融机构高级代表,负责法律顾问和项目投资的融资管理工作,全程跟进整个项目的发展。该机构很快将10亿元打到深圳,由航空城公司支付给机场公司一部分做地价款,但由于政策突变变化,土地使用证迟迟没办下,半年后,李爱君所在的金融机构也因故必须收回全部投资,李爱君负责向深圳机场公司讨要已支付的巨额地价款。
      
      这时的机场公司要钱没有——卖地的钱已拿去建了机场;要地还需等待——土地因宝安撤县改区被冻结,暂时不能交地。
      
      几经周折,机场公司的钱没要回来,地也没个影,李爱君临危受命,通过海外融资与几个朋友接下了这个开发项目,归还了金融公司的资金,并支付了相应的利息,国家财产没有遭到一分钱损失,而李爱君则由代理人变成了背负十几亿债务的当事人。
      
      1995年,地终于拿到了,社区开始做基础工程,同时开发一期住宅工程,1997年底桃源居基础工程完成。项目刚有眉目,亚洲金融风暴又席卷而来,国家第二次宏观经济调控,桃源居项目最后一个合作者也撤资离开了。多家债权银行对航空城提出诉讼,公司陷入被破产拍卖的险境。
      
      2000年,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几家债权银行对企业进行破产重整。中国华西、中建二局、江苏二建、广西一建等4个国家特级施工单位各自带资5000万元帮桃源居开发建设,并协助在桃源居与清华大学合作兴办基础教育学校———深圳清华实验学校,以改善投资环境,让企业重生。
      
      第一次合作未果
      
      李爱君说:“2001年初,化州二建宝安公司的法人代表陈华伟(港商,现全国人大代表)通过我公司的一个副总找到我,要求承接一些住宅工程。2001年3月9日,我们双方签署了桃源居14区2万多平方米的住宅施工项目合同。”
      
      李爱君称:“陈华伟我们签署合同后,四大国企就开始陆续进驻桃源居施工,同期在建工程57万平方米。化州二建宝安公司是小型集体承包企业,带资施工有风险,我想与他协商终止合同,将该项目转交给广西一建施工。陈华伟表示不愿意退出。”
      
      李爱君说:“这时候陈华伟开始显露了他的背景。他把广东省法院系统一位‘高人’请到深圳与我的一位副总斡旋。见他有司法系统的背景,又是人大代表,我作了妥协,与他协商变更双方项目——我不想在公司刚刚起死回生,艰难起步时与他发生纷争。”
      
      第二次合作建房
      
      2001年5月,李爱君终止了与化州二建宝安公司14区2万平方米的建筑施工合同,把正在由汕头伟业公司施工的13区二、三期7万多平方米的多层住宅项目交给了陈华伟——这次不再是施工关系,而是合作建房。
      
      2001年5月31日,航空城公司与化州二建宝安公司签订《合作投资开发13区二期、三期住宅工程合同书》,约定双方共同投资,航空城公司提供土地,并负责项目开发前期的勘探、规划、设计费、安装费用及负责营销税费;化州二建出资承建项目的建筑总包工程,即基础工程、土建、给排水、电气室外工程、环境绿化、样板房工程、消防工程、煤气工程等等。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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