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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善家'伤害女童事件:伪善人反诬女童“偷盗”
    【 新闻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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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陆敏 | 文章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 更新时间:2008-9-22      
                  
                 
               
             
             
              
                
                 
                  
                    
                     
                    
                   
                  

      伪善人李国华的丑行经本报(春城晚报)报道后,在海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除中央电视台、香港晨报和香港《壹周刊》派出记者抵达版纳跟进采访外,香港包括有线电视台在内的一些媒体都一直关注并跟进报道此事。然而,在勐海劣迹斑斑的李国华却开始公开诬陷受害女童“有偷盗行为”。



      狡辩



      诬陷女童“有偷盗行为”



      面对香港众多媒体记者的追问,李国华首先表态的是:无话可说。但随后,他开始为自己的劣行狡辩——对于在孤儿院内安装摄像头监控的行为,李国华声称:“只是为了监督孤儿学习和做作业用”;至于让孤儿院女童陪他洗澡的行为,则辩称为“孤儿为感激他,特别为他调水和准备衣服”;对于夜间摸进女童宿舍乱摸,他堂而皇之地说:“关心女童、只是入内为她们盖被。”



      狡辩之余,最令人震惊的是,李国华诬陷指控他的小兰“曾偷走职员的提款卡提款,而且还在偷职员的手机时被擒”。不仅如此,对于其他出面指证的女孩子,李国华说:“有6名女童读书成绩差,又涉嫌偷窃手机和金钱,由于今年5月探访时我曾责备她们,并声言下学期不再收留她们,所以对方怀恨在心编造故事诬告我。”



      气愤



      孤儿院工作人员谴责谎言



      面对这样的辩解,不仅孤儿院的10余名孩子群情激奋,就连工作人员小杨和小马也出面谴责李国华的行为。



      小杨说,从她进入孤儿院工作3年至今,只在两年前发生过一名男童偷拿别人东西的行为,但那名男童已离开孤儿院两年多。“这样诬陷自己曾经侵犯过的女孩,简直禽兽不如。”小杨说,就算小孩子也知道男女有别,再感激他也不至于陪他洗“鸳鸯澡”吧?



      “他敢当着我们说吗?这样的干爹谁会感激他,要不是怕他不供我们上学,谁会理他。”接受采访的孤儿院孩子气愤地说:“他说进来乱摸是盖被子关心我们,那他咋不去给男生盖被子?”



      回应



      一旦证据确凿将严惩不贷



      昨日上午,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相关部门正式对此事作出了书面回应。



      据悉,勐海县有关部门接到香港民爱志愿者林美霞等人的举报后,勐海县委、县政府极为重视这一情况,及时成立工作组对此事件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同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调查核实报道揭露的问题,对接受“仁爱儿童之家”资助的学生家庭、生活情况进行彻底调查,妥善做好安置工作。公安部门对所举报“仁爱儿童之家”创办人李国华的违法行为已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表示一旦证据确凿,将按照有关法律程序严惩不贷。



      日前,勐海县民政侨务局已下发了“关于停止开办‘仁爱儿童之家’的通知”,取缔了该“孤儿院”,并妥善安置受资助学生的读书有关事宜,现受资助的20多名学生已全部就近入学。(戴振华)



      新闻延伸



      香港警方查出李国华更多不良行为



      假借警方名头 擅自网上募捐



      由于李国华在施比受协会网站和博客的醒目位置贴出标示,声称该协会在香港警务处根据“社团条例”注册成为非牟利慈善团体,并以此招徕发起网上募捐,要求有心人将捐款存入其私人账户。此举受到了警方的关注,香港警方发言人18日直斥李国华的说法“误导市民”,同时声明:“非牟利慈善团体”的注册从来不属警方的处理范畴。



      香港律师邓达明指出,如果以错误的注册信息误导公众捐款,可能涉嫌诈骗罪,若查明捐款果真用做慈善,警方一般不会控告,但如果有人中饱私囊,一旦经法庭定罪,肯定会被重判,最高刑期达14年。邓达明表示,“非牟利慈善团体” 在香港的注册既不是警方监管,也不归社署负责。任何只要交出年度计划书,陈明所筹办的公益活动不涉及牟利成分,便可以根据税务条例第88条,向税务局提出申请“豁免缴税”,至于向该团体捐钱的人,亦可为捐款申请免税。一般这类机构被视为非牟利团体。



      据香港税务局数据显示,施比受协会于2006年2月成功申请“豁免缴税”。所以香港警方强调,施比受协会声称“在香港警务处根据社团条例注册成为非牟利慈善团体”是在误导公众。(戴振华)



      各方声音



      善心背后的实质更需关注



      “应当依照相关程序追究李国华相应法律责任!更需要合理关注照顾这些失助女童!”前日晚,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赵捷读过本报关于勐海“仁爱之家”女童控诉“干爹”李国华丑行的报道后发表看法,认为眼下这200多名失助的女童最需要科学合理的关爱,这一事件也向社会敲响了警钟:不是所有捐款都是好的,善心背后的险恶东西更需要得到重视和提防。



      赵捷认为,“感恩”心理是受害的懵懂女童身上可能出现的情况。“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男性长辈对幼童作出一些亲昵的举动,大都被理解为是一种长辈对晚辈的关爱。而对于这些懵懂女童来说,她们受助前生活条件有限,此时一位来自香港的叔叔突然对她们倍加照顾,帮助她们更好地生活,可能也就引发了孩子们的感恩心。使得她们也不懂得自己受到了侵害。”



      “通常我们都认为做好事,捐善款都是好的行为,往往忽略了‘善心’背后的动机、‘善人’的人品,甚至忽视了必须走的法律程序,而这就会滋生了伪善人的恶性。”赵捷同时表示,事件由媒体报道后,一定程度上会引发许多社会人士关注,也想向孩子们伸出援手,这时也就要特别注意对失助孩子的照顾,不要让她们再次受到伤害。此外,她认为孩子们的个人信息等细节都需要得到关注,也希望媒体在转载中,要注意对孩子信息的保护,将对孩子们的伤害降低到最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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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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