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几名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无业人员组成的飞车抢夺犯罪团伙在今年4月份流窜到江西省抚州市疯狂作案,一时闹得人心惶惶。但多行不义必自毙,近日,抚州市临川区检察院对涉嫌抢夺罪的犯罪嫌疑人杨小强(喊名“小强”、“强哥”)、犯罪嫌疑人杨振(又名杨涛,喊名“河南佬”,“烂头”)、犯罪嫌疑人田森(喊名“阿能”)、犯罪嫌疑人陈国富(喊名“小陈”、“阿富”)四人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2008年4月4日晚21时许,犯罪嫌疑人杨小强伙同田森骑一辆红色本田250型男式无牌摩托车窜至抚州市钧天步步高超市对面马路上,由坐摩托车的田森用手拽下了许某夹着的一只棕色皮包夹,包内有现金5500元、银行卡、钥匙等物,现金两人平分,其他物品被扔掉。
4月5日下午3时许,犯罪嫌疑人杨小强伙同田森骑上述摩托车窜至上顿渡老酒厂门口路段,由坐摩托车的田森用手拽下了黄某脖子上的戴着的半根黄金项链(该项链被拽断了,经估价:5365元),事后由“阿香”销赃(地点不详),得赃款3900多元,两人平分。
4月6日下午4时许,犯罪嫌疑人杨小强伙同田森骑一辆红色本田250型男式无牌摩托车窜至临川区湖南乡鹏溪巷路段,由坐在摩托车上的田森用手拽下骑女式摩托车的孙某脖子上戴着的一根黄金项链(经估计,7714元)。事后由“阿香”(女,25岁左右,真实姓名住址不详,现在逃)销赃到抚州开发银加工店的邓某(另案处理)处,得赃款5千多元,两人平分赃款。
4月6日晚7:40时许,犯罪嫌疑人杨小强伙同田森骑上述摩托车窜至上顿渡临川一中附近,由坐在摩托车上的田森用手拽下了张某脖子上戴的一根价值约8000余元的黄金项链,事后由“阿香”销赃到邓某,得赃款5千多元,两人平分赃款。
4月7日晚7:55时许,犯罪嫌疑人杨小强伙同田森骑上述摩托车窜至上顿渡临川二中附近,由由坐在摩托车上的田森用手拽下了吴某脖子上戴着的一根价值约19700元的黄金项链。
4月7日下午6时许,犯罪嫌疑人杨小强伙同田森骑上述摩托车窜至崇仁县人民广场旁,由坐在摩托车上的田森用手拽下了拉一辆拖拉机的陈某脖子上的一根价值约9000余元的黄金项链。事后由田森将此次和吴某被抢夺那一次抢到的赃物一起销赃到广东省石碣镇开金银加工店的“老头子”(男,60岁左右,真实姓名住址不详,现在逃)处,公得赃款2.3万元,两人各分1万元,“阿香”分得3000元。
4月15日中午12:50时许,犯罪嫌疑人杨小强伙同陈国富,“毛孩”(男,30岁左右,真实姓名住址不详,现在逃)、“阿香”骑上述摩托车窜至抚州市光明眼科医院附近,由陈国富和“阿香”在旁边的农行踩点,然后再由杨小强、“毛孩”两人骑车尾随从农行取钱出来的胡明珠至抚州市马家山广场站台旁,由坐摩托车的“毛孩”用手拽下了行人胡某肩挎着的一只红色布包,内有现金8350余元,小孩衣服、毛线、钱包等物品,受害人胡某被摔伤,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乙级。事后杨小强骗陈国富未抢到钱,杨小强和“毛孩”各分到3500元,“阿香”分到1千元。
4月18日晚上7:50时许,犯罪嫌疑人杨小强伙同陈国富骑上述摩托车窜至上顿渡真洪客隆超市对面马路上,由坐摩托车的陈国富用手拽下了肖某脖子上戴着的一根价值1.5万元左右的黄金项链,但项链被拽落在地下,未找到。
4月19日下午4时许,犯罪嫌疑人杨小强伙同陈国富骑上述摩托车窜至抚州市南湖路赣湘酒店附近,由坐摩托车的陈国富用手拽下张某脖子上戴着的一根价值7千元左右的黄金项链,事后由杨小强销赃到邓翠华处,得赃款4千元。
4月23日中午12:30时许,犯罪嫌疑人杨小强伙同杨振骑上述摩托车窜至东乡县东方老菜市场巷内,由坐摩托车的杨振用手拽下乐某脖子上戴着的一根价值约15000元的黄金项链。事后由杨小强销赃到邓某处,得赃款8千多元。
4月25日晚7时许,犯罪嫌疑人杨小强伙同陈国富骑上述摩托车窜至鹰潭市内某条街上,由坐摩托车的陈国富用手拽下了一步行妇女(40岁左右)脖子上一截黄金项链(重2克左右)。因收获不大两人继续寻找作案目标。当晚9时许,两人又骑车窜至鹰潭市肯德基餐厅门口路段,由陈国富动手拽下了行人刘某脖子上戴着的一根价值约17000元的黄金项链。事后杨小强销赃到邓翠华处,得赃款1.5万余元,赃款两人平分。
4月26日下午3时许,犯罪嫌疑人杨小强、杨振、田森、陈国富、“豹子”(男,30岁左右,真实姓名住址不详,现在逃)五人骑两部摩托车窜至金溪县城共同寻找作案目标,其中杨小强载着杨振,田森单独骑另一辆红色本田125型男是摩托车,陈国富和“豹子”两人踩点。当杨小强接到陈国富电话后,迅速骑车载着杨振尾随从县农行取钱出来的章某至金溪县崇岭路粮食局宿舍旁,由杨振动手拽下行人章某提着的一只棕色手提包,包内有现金6100元、一部蓝色诺基亚3100型直板手机(经估价269元)、钱包、存折、身份证、钥匙等物品。受害人章某被摔至轻微伤丙级。得手后,杨小强、田森各骑摩托车一前一后逃窜至金溪县头仙天村山上水塘处“洗包”,除了现金,其他物品均被田森扔至水塘里。杨小强和杨振各分得1250元,田森和“豹子”各分得750元,陈国富分得1000元,余款作为共同开支。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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