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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打破“二把手”监督“一把手”怪圈
    【 新闻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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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09月12日 13:10:26 新华网云南频道 

           
      今天(11日),昆明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的1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正式授牌成立。昆明市对纪检监察派出(驻)机构将实行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人权、事权、财权全部回收,监督力量得到充分整合,“二把手”监督“一把手”怪圈将被打破。

      “上级监督下级太远、下级监督上级太难、同级监督太软、违纪监督太晚”,




    近年来,“谁来监督一把手”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出(驻)机构人员的工资、福利等行政后勤保障,由驻在单位负责,派出(驻)机构难以独立行使职权。此外,派驻各部门的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在所在单位一般担任副职,“二把手”监督“一把手”的现实,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难以全面发挥职能,监督难免乏力甚至缺位。

      今年6月,昆明市启动了对纪检监察派出(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纪委、监察局对原派出(驻)市级部门(单位)的58个纪检组、监察室进行整合,成立1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按照“分类归口、集中派驻、整合力量、全面覆盖”的原则,1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肩负着昆明市117个市级单位反腐倡廉的重任。对所负责单位的重大事项和工作决策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有建议权、协调权、处置权。

      市纪委、市监察局对派驻机构实施直接领导,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人权、事权、财权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人员统一调配、工作统一安排、后勤统一保障,提高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此外,1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新提拔的干部,均采取连续公开民主推荐产生初始提名人选,市委常委会对正县级职位差额票决,副县级干部等额票决的方式产生,体现了市委提出的“监督者也要接受监督”的要求。

      精兵强将优配“热点部门”
      1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暂时租用位于书林街的昆明市橡胶工业公司招待所。昨天,工作人员还在打扫卫生。旁边,是一个社区服务站。中秋节要到了,许多低保户都忙着来领低保金。市橡胶工业公司的一个下岗工人说,希望他们有办法对付腐败分子。

      一名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负责人说:“我们的牌子还没有挂,但工作任务已经来了,很多纪工委监察分局都接到市委转来的督办件,少的几件,负责一些热点部门的已经有几十件督办件。可以想象,我们今后的工作任务很重。”

      据悉,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编号为第一到第十四,承担着昆明市117个市级单位反腐倡廉的重任,平均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8―9个单位。如第六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意识形态口,包括宣传、新闻、社科、文明等单位都在监督范围内。

      第十一到第十四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监督检查的部门是城口、经济口等“热点部门”。因此,第十一到第十四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配备按照“一正两副”的规格,设立书记1名(正县级)、副书记两名(副县级),其中1名兼任监察分局局长,工作人员也都从全市范围内选派经验丰富的精兵强将。

      可对科级干部“两规”“两指”
      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行政级别为正县级,对科级及其以下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违纪问题,需要采取“两规”、“两指”措施,履行报批手续就可以实施。
      不吃不拿独立超脱
      “对派驻机构实行直接领导,派驻机构的人权、事权、财权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统一管理,人员统一调配,工作统一安排,后勤工作统一保障,这是这次派驻机构改革的核心之处。”市纪委一位负责人表示,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利益链彻底分离。

      “派驻机构实施直管后,
    派驻人员不吃不拿,工作独立超脱。”有关人员这样形容派驻机构管理改革。据悉,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工作人员的工资关系、福利待遇、医疗保险、退休保障等事宜,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负责解决,列入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年度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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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驻机构三“软肋”消除
      A.改革前
    派驻人员力量薄弱,纪检监察机关派到被派驻单位的干部有的甚至只有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1人,难以适应和切实担负起日益繁重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改革后 通过重新整合后,成立1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实行合署办公。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定编7人,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B.改革前
    派出(驻)机构的业务工作和干部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直接管理,但工资、福利等行政后勤保障仍由驻在单位负责,难以独立地开展工作和全面发挥派出(驻)机构职能,特别是监督职能,以致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乏力,甚至缺位。

      改革后
    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的工资关系、福利待遇、医疗保险、退休保障等事宜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负责解决,列入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年度经费预算。
      C.改革前 派出(驻)机构负责人作为驻在部门班子成员,还承担着领导班子安排的其他一部分工作,工作精力难以集中到纪检监察工作上。
      改革后 纪工委监察分局行政级别为正县级,和派驻机构同级。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负责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新华网云南频道-都市时报
    代兴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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