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主人以2000元的身价买为奴隶,起个绰号叫‘小强’;我被主人派去黑煤窑挖煤,打工15小时后不堪忍受虐待逃了出去,被主人抓回来打包以200元低价出售……”这些话在现实中脱口而出或许令人匪夷所思,但在一款名为“开心网”的游戏中,你的遭遇极有可能如上述所描绘的那样悲惨。你也可以过上“泡温泉、开跑车和抱MM的开心生活”,让“一段婚外情,买张贿赂卡”变得稀松平常,前提是你要在这个虚拟世界里通过各种方式挣钱,包括不断吸纳周围的同事和朋友加入这个网站来换取积分。
您可能没想到吧,时下在许多大学生、公司白领中间正悄然流行这款“恶搞”游戏。实名参与者们大多觉得既简单又有趣,因为在这里你可以“涮”领导,“咬”同事,以“出卖朋友”为最“开心”。一方面,它作为一种娱乐方式,的确可以发泄现实的郁闷,为紧张的工作学习减压;但问题是,另一方面,在我们对这些价值多元化时代的离奇想象及创意宽以待之、莞尔一笑后,又究竟该如何把握恶搞的这个“度”?如果仅是一款游戏也就罢了,但网络恶搞游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社会恶搞文化的一种延伸和折射。没有传播过程中的“把关人”,就极有可能出现以娱乐的名义误读社会价值的现象,进而引发互联网及现实世界中人与人之间道德感和责任感的背离和迷失。
纵观后现代网络文化,诸多新词层出不穷,人不叫人叫“淫”;我不叫我叫“偶”;喜欢叫“稀饭”;被无数蚊子咬叫“新蚊连啵”;“+U”为加油;这样子称“酱紫”。重庆有个小学生在作文大赛中造句:偶班的GGMM酱紫决定去操场上给他+U。
有人认为在网上“买卖朋友”、说出“BT”词汇等方式有助于平民草根宣泄被压抑的情感,从而以更健康的心态投入学习和工作。此观点无可厚非,因为这些“轻量级”的恶搞语录读来确实温馨且富有幽默感,但这只限于一种常态。
如果网络恶搞文化把握不好度,就会在传播过程中陷入怪圈:由开心到无聊到狂躁,最后引发“重量级”群体语言暴力。从恶搞《无极》到恶搞“小胖”,再到去年13岁北京女孩脱口而出“很黄很暴力”惨遭“人肉搜索”,恶搞逐渐衍生变异并产生瞬间“雷暴”。近日网上爆炒安徽诗人叶世斌被推举角逐明年诺贝尔文学奖,马上有网民爆出其本人原系当地某某局的一位局长,和某学会关系紧密,于是间舆论哗然众网友唏嘘起哄群而攻之。我们体会到了网络恶搞带来的无穷乐趣和强大威力,同时也看到了一群“网络暴民”通过网络和键盘用语言、用图片恶咬撕扯,然后躲在暗处看着狼狈痛苦的受害者露出幸灾乐祸得意的笑。
传统可以解构,经典也可以戏仿,但恶搞的底线是不能伤害普通大众的情感,多元社会集体无意识应有变化但不是异化,传统的文化传播形式和途径对青少年的吸引力不强,网络理应发挥它“很好很强大”的优势,相关立法也应迅速挺直腰板,监督不应等到网上“群狼”捕获自己时才发出。当网络公民连最起码的道德安全感也丧失殆尽的时候,在现实中出卖朋友或许也会变得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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