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搜索  全文搜索
  • 法律文件
  • 行政法规
  • 司法解释
  • 部门规章
  • 中央文件
  • 国际条约
  • 地方法规
  • 英文法律
  • 法学文献
  • 合同实务
  • 案例文书
  • 新闻背景
  • 失效文件
  • 专题研究
  • 查看单个付费法律文件只需1元
    在以下页面中再搜索

    违约转租公有住房 承租人被判返还中介公司租金
    【 新闻背景 】

      帮助
     
                   作者:龙云斌 郭水宽 |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 | 更新时间:2008-9-11    
                  
                 
               
             
             
              
                
                 
                  
                    
                     
                    
                   
                  

      承租的公有住宅,承租人有无权利将该房屋转租?本网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这样一起因转租公有住宅引发的上诉案件。二中院终审判令公有住宅承租人牛某返还房屋中介公司6000元房租。
      
      1998年,牛某承租房屋管理单位一套房屋,双方订立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如牛某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转让、私自交换使用,房屋管理单位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2007年9月6日,牛某委托其妻邱某与房屋中介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委托合同,委托房屋中介公司对外出租上述房屋。当日,牛某收取房屋中介公司三个月的房租6000元。2007年12月19日,因房屋中介公司未继续支付房租,牛某、邱某更换了上述房屋的防盗门,并收回房屋。



      2008年1月,房屋中介公司起诉至原审法院,要求确认房屋出租委托合同无效,牛某、邱某返还三个月的房租6000元,支付违约金2000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牛某、邱某不服,上诉到二中院。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牛某与房屋中介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委托合同,约定牛某委托房屋中介公司对外出租房屋。该房屋系公有住宅,牛某既未能提供房屋管理单位事先同意其转租房屋的相关证据,亦未能提供房屋管理单位对其转租房屋的行为予以追认的相关证据,故牛某无权转租公有住宅,上述合同应认定为无效。房屋出租委托合同无效,牛某因该合同取得的租金6000元,应当返还给房屋中介公司。



      据此,二中院作出上述判决。


                  ]]>


    【现在注册成为VIP会员或单条付费会员,立刻享受“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为您带来高效全文检索和法条联想服务。】

      【帮助】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学文献、新闻背景免费查
    他们正在使用51zy
    曾晓东,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这里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
    论文榜(共55819篇)
    (2008-5-2)
    【作者 点击文章】
    贺卫方 68449 415 】
    苏力 62529 296 】
    郭国汀 51240 202 】
    姜明安 49746 237 】
    刘剑文 46848 202 】
    沈岿 40523 101 】
    陈兴良 39577 103 】
    鲜江临 37692 228 】
    徐国栋 37303 150 】
    刘大生 37165 144 】
    王怡 33641 142 】
    王轶 33275 88 】
    强世功 32428 94 】
    萧瀚 32237 97 】
    尹田 31239 104 】
    邵明 29594 93 】
    秦前红 28419 85 】
    董华春 26073 83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使用请与原文核对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电话:0514-87878975 (周一至周五9:00-17:30)

    (告知:为监督服务质量我们对所有客服电话进行了录音,敬请谅解!)

    ©2007 我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