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搜索  全文搜索
  • 法律文件
  • 行政法规
  • 司法解释
  • 部门规章
  • 中央文件
  • 国际条约
  • 地方法规
  • 英文法律
  • 法学文献
  • 合同实务
  • 案例文书
  • 新闻背景
  • 失效文件
  • 专题研究
  • 查看单个付费法律文件只需1元
    在以下页面中再搜索

    (2004)沪一中民三(商)终字第155号
    【 案例文书 】

      帮助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书

      (2004)沪一中民三(商)终字第155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深泉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东平路18号。

      法定代表人陈瑜男,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施萍平,上海市君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孙自 容,女,1944年9月28日出生,汉族,住(略)。

      委托代理人杨炳,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上海深泉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泉公司)为与被上诉人孙自 容出资转让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04)徐民二(商)初字第21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4年4月2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4年5月1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深泉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施萍平,被上诉人孙自 容的委托代理人杨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11月18日,上海莲苑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苑公司)全体股东以《股东会决议》形式一致同意股东孙自 容转让其所持有的 33.3%的公司股份,并一致同意另一股东深泉公司受让孙自 容所转让的股份及其对公司的有关债权,深泉公司应当向孙自 容支付的受让款项为人民币60万元。同年11月 23日,孙自 容与深泉公司签订《上海莲苑餐饮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和《上海莲苑餐饮有限公司债权转让与安排还款协议》,约定股份转让款为人民币34,000元,该款和其他有关债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60万元,分期支付,最后清偿期

    ······


    【以下内容只有VIP会员或单条付费会员才能查看。】



      【帮助】

        【帮助】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学文献、新闻背景免费查
    他们正在使用51zy
    曾晓东,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智能相关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这里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
    论文榜(共55819篇)
    (2008-5-2)
    【作者 点击文章】
    贺卫方 68449 415 】
    苏力 62529 296 】
    郭国汀 51240 202 】
    姜明安 49746 237 】
    刘剑文 46848 202 】
    沈岿 40523 101 】
    陈兴良 39577 103 】
    鲜江临 37692 228 】
    徐国栋 37303 150 】
    刘大生 37165 144 】
    王怡 33641 142 】
    王轶 33275 88 】
    强世功 32428 94 】
    萧瀚 32237 97 】
    尹田 31239 104 】
    邵明 29594 93 】
    秦前红 28419 85 】
    董华春 26073 83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使用请与原文核对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电话:0514-87878975 (周一至周五9:00-17:30)

    (告知:为监督服务质量我们对所有客服电话进行了录音,敬请谅解!)

    ©2007 我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