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是一座混合交通城市,步行和自行车出行比例达到了68.1%,加之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不高,致使涉及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居高不下,仅去年因行人或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导致的交通事故就达1607件,每天都有1名行人在车轮下丧生。
2008年初以来,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奥运安保实际,本着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开展了以“文明出行迎奥运,和谐交通在沈阳”为主题的“文明出行”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现收到了良好的成效,市区主干道机动车、 非机动车、行人遵章率分别达到99.35%、95.94%、93.68%,三项指标比上年均有不同幅度的提高。
全警参与
整治交通秩序没有旁观者
“可以说,今年开展的交通秩序整顿活动是全局之力,形成全局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宁家彬支队长说。
据介绍,沈阳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整治交通违法行为领导小组,市局各相关单位、分局、县(市)局分工明确:文保分局负责对辖区内的大专院校进行文明出行教育,组织大学生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暑假前组织大学生上街宣传文明出行。
在整治活动开展期间,经保分局对所管辖的企业发一封信、上一次课,对各企业实行门前交通秩序“三包”;治安支队加强对娱乐场所、宾馆酒店门前的静态交通管理;社区警务支队负责小区内的静态交通管理,将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纳入社区管理工作;派出所协助交警加强对小街小巷交通秩序管理,减少发生在小街小巷的交通违法行为。
正人先正己
执法者要先做守法者
今年6月30日下午,沈阳市公安局召开“全市集中治理交通违法行为新闻发布会”,面对驻沈党政机关、政法机关和部队、公交、出租等单位的代表,沈阳市公安局局长许文有说:“整治交通违法行为,首先要从公安机关做起,从每一个干警做起,执法者要先做守法者。今后如果公安机关的车辆出现违法行为,请举报,市民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
针对民警出现严重违法行车行为的处理,许文有局长语出惊人:“我们正在拟定民警出现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办法!年度内民警违法行车两次以上的,下岗到违法行车地点去,穿着便衣做协勤三个月;第二次出现这种情况去做协勤半年,第三次直接吊销驾照,让这种人终生不能再开车!”
此后,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立即对全体民警进行了交通法规培训,提出严格要求,层层明确责任。督察支队成立了18个公安内部车辆交通违法督察组,在市内各区,按照《沈阳市公安机关内部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对公安车辆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停车、闯红灯等10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了大规模督察行动前10天共查出11名民警交通违法行为。对违法民警,沈阳市公安局不但按照交通法予以罚款、扣分处理,还作出离岗培训、参加交通协勤的决定。
一石激起千层浪。目前,“正人必先正己”、“执法者要先做守法者”等执法理念已经根植于沈阳市公安系统每名民警心中。
人性化执法
对百余项交通违法首次警告
一时疏忽没系安全带就被记了两分,可能很多驾驶员朋友都曾经为其苦恼过?而在辽宁省沈阳市,如果您是第一次出现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将给您一次改过的机会。
从今年4月份起,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交通罚款过重”一事,对在三环以内城市道路上查处的11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首次警告”制度。
所谓“首次警告”制度是指,对在年度内首次发生违法行为,并能够主动消除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将以警告的方式进行处罚和教育,警告处罚结果将被录入微机存档。
警告处罚记录周期为每个自然年,在每年度警告处罚周期结束后,本年度内驾驶人警告处罚记录将被予以清除。
但是,对那些不吸取教训,反复违法的驾驶人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的违法行为,交警仍将依法予以罚款、记分等其他相应的处罚。
宁家彬支队长说“我们现在对于交通违法行为,能不罚的坚决不罚,只罚那些严重违规违法、屡教不改的。”
不罚的范围主要包括:司机行驶时不系安全带,开车打电话,驾驶证件不随身携带等117项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首次警告,不罚款、不扣分。
便民利民
实行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沈阳市在对交通秩序严加管理的同时,也采取了一系列便民利民的措施。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制度便是其中措施之一。
自今年5月20日起,由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中国保监会辽宁监管局联合出台的《沈阳市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沈阳正式实行。
对于《办法》适用范围内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按照规定程序先撤离现场再协商损害赔偿事宜,直接到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快速处理中心办理保险理赔。
《办法》规定:在沈阳市二环路(含二环路)道路范围内,肇事车辆双方均在本市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之间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且机动车能够自行移动、车辆损失金额在2万元以下、当事人对基本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道路交通事故,均适用本《办法》。本《办法》的适用,具有强制性,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妨碍交通的,将被依法强制撤离,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予以处罚。
符合本《办法》的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相互查验证件及保险凭证、标定现场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并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为方便当事人进行保险理赔,沈阳市分散设立了六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快速处理中心,沈阳市各财产保险公司及交警部门派驻的工作人员,为前来办理理赔事项的驾驶人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
据介绍,沈阳市平均每天发生近300起交通事故,90%都是没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小的交通事故。本《办法》的实施,大大简化了事故处理及理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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