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现在许多问责制,因为跳不出“问责风暴”、“火线问责”、“领导问责”的怪圈,不少群众已产生了审美疲劳。看到云南省推出的四项制度:问责制解决行政不作为的问题,服务承诺制解决行政不负责的问题,首问责任制解决服务质量差的问题,限时办结制解决办事效率低的问题,这四项制度相互牵制,可形成一个长效机制。我仍然不敢抱有太大的期待。(9 月2日《东方早报》报道)
可这一次,我判断错了。因为他们的问责制不仅针对一般工作人员,“大人物”也要承担行政连带责任,“违背了服务承诺,办公人员被投诉、曝光,‘一把手’就会被问责”。从3月份开始,到8月20日,已经问责了13位厅级干部。平均一个月问责两位高官,问责力度真够大的。“问责县处级干部171人,乡科级干部295人,一般干部63人;从问责方式看,给予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建议免职问责的占31.18%”。——制度化问责真的“动”起来了。
这不是“问责风暴”,问责风暴是“问责一阵子”,领导高兴了就问责,轰轰烈烈抓几天,找几个替罪羊了事,领导不重视了,问责就成了纸上谈兵。而且这类问责只问一般工作人员,少有“大官”。而且到底该由谁来“问”,也没有解决好,问责主体是上级领导,是“官”,容易为暗箱操作和袒护留下缝隙。这一类的问责虎头蛇尾的多,能够坚持下来的寥寥无几。
而云南省“推出的四项制度都有细化环节,例如行政问责制,规定了‘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监管不力、处理不当’等10种问责情况,并写明了10种问责方式”、“为了推行四项制度,专门成立了两个部门:问责办与三制办”。是否进行问责,不再是领导说了算,而是制度了算;如何进行问责,不再是领导拍板说了算,而是专门人员根据详细公平的规章制度对号入座、认真落实;是否进行问责,不再是领导说了算,而是群众说了算,问责动力来自群众,群众动起来了,问责才能得到普及推广。
公务员想不好好工作,纳税人的眼睛盯着你呢?只要举报你,你就会受到处罚。群众的监督权通过制度化问责,得到了不折不扣的延伸,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因为有了制度问责的支持撑腰,积极性会更高。你说,谁还敢拿自己的饭碗开玩笑呢?
不少问责其实就是问责“倒霉蛋”,谁出事,谁负责。有关领导不痛不痒,其他同事也若无其事,根本达不到举一反三的整改效果。而云南省的问责却是“打老虎也打苍蝇”,工作人员出了事,直接领导也要被追究责任,因为“兵”是你带出来的,作风是你培养的。“子不教,父之过”,职员不良,领导有责,这就敦促有关领导不得不对本单位进行严肃整改,查找不足,全面提高工作作风。所以,“复旦大学国关学院教授浦兴祖充分肯定了上述四项制度,“比较有力度,比较新颖,针对性强”、“从这一点说,云南推行四项制度,具有历史性进步。”“云南省官方则认为,行政问责是解决法律和纪律难以追究的情形和问题,并与之衔接和相互补充的措施”。
行政效率低下、“门难进、脸难看”,已成为老百姓深恶痛绝的“行政痼疾”,成为影响行政形象的关键因素,而且对于此类老问题,人们总认为“难解决”,没有灵丹妙药,云南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改善、铁面无私的落实,基本解决了这个问题,“省级部门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依法行政等方面,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比例都在85.88%以上。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作风明显转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得到增强”。只要政府下手狠,舍得抓,“让规则看守世界”,从制度上把好关口,“官本位”就会自觉向“民本位”转换,服务型政府也就能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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