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27日从深圳海关缉私局获悉,在福建石狮海域和广东惠阳海域偷运走私香烟二十余万箱、案值20.8亿元的团伙于近日获一审判决,主犯卢×品被判处死刑,蔡×猛、林×洲被判处无期徒刑,陈×钦等16人被判处三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不等。
据介绍,该起特大香烟走私案是海关总署缉私局一级挂牌督办案件。2002年福建蔡万和特大香烟走私犯罪集团垮台,走私香烟的供应出现了一定的真空,昔日充当蔡万和马仔的卢×品敏锐地嗅到这一点,"雄心"勃勃回到村里,以暴利为诱饵,迅速拉起了一支以家族成员为主的走私队伍,他以股份制的形式将村民手中的大部分资金筹募做走私香烟的资本金。组织了一个庞大的走私网络。
该走私团伙一般都是在晚上行动,他们通过大型机动船将香烟从菲律宾运到福建沿海,然后过驳到小铁壳船上,最后冲滩上岸。邱×锦(卢×品哥哥卢×典之妻)便挨家挨户以点名的方式组织村民到海边搬货并进行登记。接到活后,村民们分别穿上红、黄两种颜色的马甲以示区别,穿红色马甲的村民负责从船上将货物搬到岸上,穿黄色马甲的村民负责从岸边将走私香烟搬到"小飞虎"(一种车身小、速度快的四轮小货车)上。卢×品汲取了蔡万和因地下烟库被查而倒台的教训,在走私香烟上岸后就马不停蹄立即组织人马将其运送到汕头、苏州等国内买家指定的地点,实现零库存。整个过程完成后,邱×锦便会拿着登记本给参与搬运的村民发放"工资"。
经查,该走私团伙自2003年至2006年1月期间,在福建石狮和广东惠阳沿海大肆走私进口和国产香烟牟利,截止2006年1月13日案发,该团伙共计走私各类香烟二十余万箱,案值20.8亿元,偷逃税款1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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