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人民法院只有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方能不断适应日益变化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更加充分地发挥法院职能作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显而易见,只有在这一事关人民法院工作全局的重大指导思想上统一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才能更好地高点定位和规划人民法院全面建设和深化发展的新蓝图和新举措,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与时俱进,开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勿容置疑,作为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是人民法院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政治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三个至上”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更为重要的是,坚持“三个至上”是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坚持“三个至上”,更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高度统一的集中体现。
诚然,坚持“三个至上”,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的与时俱进,实践中应当更加注重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切实做好 “四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推动发展、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更加注重促进和谐。通过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人民法院才能更好地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努力追求和实现审判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近年来,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显著成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体系初步形成,这也昭示着人民法院全面建设开始踏上新的历史征程,人民法官所肩负的职责将更加神圣而光荣。因此,新形势下坚持“三个至上”重大指导思想,人民法院就是要始终不渝地把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为重要政治方向;坚持把中国国情作为谋划工作的基本依据;坚持把实现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衡量标准;坚持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最重要的目标追求;坚持把严格公正文明司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坚持把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作为组织保证。
伴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步伐加快,全面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特别是造就一支高素质法院队伍,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任重而道远。因而,只有更加努力地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做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实现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更好更快发展,法院工作整体面貌才会发生更加深刻崭新的变化,才能取得更加辉煌的让党和人民满意的成效和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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