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四部委、山西省四厅局以及吕梁市四部门的联合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的清理整治工作,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六项措施”,开展集中治理,确保奥运会期间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这次集中治理从8月20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共40天时间,重点治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悬挂农机牌照从事公路运输、未参加年度检验、已达到报废年限等六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集中整治期间,宣教股要组织宣传警力深入县乡公路和乡镇农村,特别是乡镇集会等农村群众比较集中的场所,以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非法载人比较突出的乡村,采用多种形式,多渠道、多样化地深入宣传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的社会危害和法律后果,最大限度地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形成人人拒绝乘坐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的社会氛围;
二是深入乡镇农村、摸清车辆底数。各辖区中队要和所在乡镇、村庄加强联系,在乡镇村委的支持和配合下,对辖区村庄拖拉机、低速载货汽、三轮汽车等农村车辆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真正摸清每个村庄拖拉机、低速载货车和三轮汽车的底数;
三是加强车管服务,强化注册登记。各辖区中队要和宣教股紧密配合,把农村车辆注册登记作为宣传重点,宣传和动员群众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驾驶证申领。同时车管所要强化服务措施,对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群众,要以积极态度和热情的服务给群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对手续齐全的力争当日办完,对手续不全的要告知清楚所缺内容,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四是强化整治措施,形成高压态势。要科学安排、合力布局,严密农村公路的巡逻管控。建立和完善农村安全防控网络,要对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的拖拉机、低速载货车和三轮汽车逐车检查,对非法载人,无牌无证,无证驾驶,悬挂农机号牌从事公路运输,未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达到报废年限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要采取强硬手段,一律予以查扣,对符合办理注册登记的要责令限期办理注册登记,对未办理年检的责令限期办理年检,对悬挂农机号牌从事公路运输的要写出不从事公路运输保证书,对达到报废年限的一律予以强制报废,不予放行;
五是强化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对辖区农村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违法上路突出的乡村、未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达到报废年限的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四类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同时要根据排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治措施,加强安全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最大限度地消除农村公路安全隐患;
六是落实事故责任,严格追究制度。要认真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集中整治措施不得力,安全监管责任未落实而造成辖区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违法载人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执行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负有领导、监管、管理责任的人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责任,作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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