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龙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继续抓好“五整顿”、“三加强”的基础上,以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和奥运交通安全攻坚战为契机,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立足本职工作,推出三大工作措施,积极构筑牢基础建设、人文关怀、城乡管控“三大平台”,全面促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万车死亡率同比实现 “五下降”, 辖区内未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得到了辖区内广大群众的好评。
提升管理层次,大力筑牢基础建设平台
作为充当平安畅通县区分创建活动主角的县交警大队对该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大队领导经常性地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情况,争取到了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府把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提上了政府的议事日程,强化了各职能部门考核机制,把创建活动的管理层次提升到了县政府一级,大大地加强了全县创建工作的领导。
县创建领导小组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分解下达,尤其是把全县道路基础建设列入了创建工作的重中之中,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项目予以了量化,全力以赴搭建了一个协调、完善的基础建设平台:
一是交警部门投入70多万元,在原已安装的4处红绿灯路口配套安装了闯红灯“电子警察”系统,同时对国、省、乡、县道的路面标线、隔离护栏、减速埂带、限速标牌等各种标志标线重新进行了施划、设置,进一步完善了科技监控和安全防护基础设施。
二是公路部门对有损毁迹象、长年失修的12处路段和县城部分街道予以了改造、维修、养护,乡镇部门借助新农村建设牵头将60公里农村道路进行了硬化,有力强化了城市和农村的路网建设。
三是城建部门以市场不占道、停车不堵道的原则,对农贸市场、停车区域重新进行了规划设置,确保了道路畅通的基础功能。
四是交通运管部门组织新增了10台短途营运车辆,充实到农村的客运工作中,增强了农村交通的基础运能。
建立联动机制,精心筑牢人文关怀平台
平安畅通县区建设,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和配合,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平安畅通县区建设也就是一种人的素养建设。龙南交警大队积极唱好主角,联动有关部门,开展“以人为本,提升素养”的系列活动,精心打造人文关怀平台。
一是与广电部门联动,提升人的安全意识。与县广播电视局合作,在县电视台开辟了《交警视窗》栏目,对创建活动、安全知识等予以了重点宣传,利用媒体宣传来提高了人们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安全意识。
二是与宣传部门联动,提升人的法制意识。近期在县委宣传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开展了“迎奥运,文明出行”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和“做文明市民,迎客家盛会”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竞赛、游行、晚会和咨询,使广大人们群众的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大力提高。
三是与司法安监部门联动,提升人的责任意识。通过司法局牵头组织的“五五”普法和安监局参与组织的“五进”和奥运交通安全集中宣传等活动,落实创建活动中群众的责任、义务和奖惩机制,充分增强群众的创建责任感和调动创建积极性,对创建活动中的农村村民、社区居民、学生等有功人员予以表扬奖励,弘扬正气。
应用科技手段,全面筑牢城乡管控平台
平安畅通县区建设,与交通管理科技手段的应用息息相关。龙南交警大队广泛运用雷达测速仪、电子警察、酒精测试仪等科技手段,强化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力度。
一是国省道沿线实施雷达测速防事故。大队针对超速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的现象,结合日常整治,把治理超速、减压事故列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重要位置,在105国道、龙小线和龙定线省道应用雷达测速仪实行24小时测速,强化路面的有效管控。
二是城区道路启用“电子警察”监控管秩序。大队于2007年8月在县城主要红绿灯路口安装并正式启用了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电子警察”)。大队利用非现场执法的科技手段实现了对车辆闯红灯、逆行交通违法行为的自动抓拍,对超速、摩托车超员、伪造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和对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机动车进行24小时的实时监控,强化了县城无人值守路口的有效管控,既减少了由此引起的交通事故,又能对违法驾驶员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促进交通秩序向良性循环。
三是巡逻车上配备酒精测试仪查处酒后驾车。大队在每台巡逻警车上都配备了酒精检测仪,以便随时对巡逻中发现的有酒后驾车行为嫌疑者进行查处。
四是应用照相、摄像器材加大县城占道停车行为打击力度。县城占道违法行为不仅影响车辆、行人的通行效率,而且还大大影响了文明城市的创建,对此,龙南交警大队果断采取措施,应用照相、摄像进行取证的方式加大了县城占道停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是应用办公电脑实行车辆户籍化跟踪管理。大队对全县客运车辆、接送幼儿的校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每一台车辆,建立了一本电脑台帐,并实行了领导包片、科(室)中队包线、民警包车的户籍化跟踪管理,每月对所联系车辆进行检验,责任到车到人。通过实行户籍化跟踪管理,保证了车辆的良好状态,预防和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作者单位:江西省龙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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