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和刘福燕一样得到法律援助中心帮助的老人有很多。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任国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1999年起,全区法律援助中心为老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的案件有4135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2329人次,协调解决了大量老年人反映的养老、医疗、福利待遇等方面的问题。同时,考虑到老年人大多居住在农村、社区,有关部门还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村委会、居委会、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目前,我区已成立此类法律援助工作站1198个,可以说,我区老年维权法律援助网实现了“无缝覆盖”,老年人不用出远门就能享受到贴心的法律援助服务。
“这几年,我区老年人在养老、医疗、文化教育、服务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各地也有不少非常好的政策。比如哈密地区除了对百岁老人每人每月给予300元特殊生活补助外,还自2002年起,率先将地区各直属律师事务所、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定为老年人法律服务机构,在所属县市的乡镇都建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点,实行挂牌服务。”7月15日,自治区老龄委副主任宋海渭在自治区老年维权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说。
据不完全统计,仅在“十五”期间自治区政协委员提出的涉老提案就有近百件。昌吉、塔城、阿勒泰、哈密、石河子等地的人大、政协加大了对老龄法规政策的执法检查力度。一些地方还将老年维权工作纳入到当地党政综合目标考核之中,有力地推动了老年维权工作。
宋海渭说,通过多年努力,我区老年维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应该看到我区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正在不断加快。目前,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已超过187万,预计在2010年之前将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在这种大背景下,老年人的权益保障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据了解,目前在我区城镇仍有一些破产、改制企业的退休职工未参加养老统筹和医疗保险,他们的养老和医疗问题尚没有着落。还有部分社会老人游离于社会保障制度之外。这使得一些涉老侵权案件时有发生,部分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不知、不敢或不愿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我区的老年维权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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