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南省南阳市检察院通过推广实施“审查逮捕双向说理机制”,形成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良性互动,有力提升了提请和审查逮捕案件质量,降低了捕后轻刑判决率。
“双向说理机制”的核心是要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都对需要说理的案件明确分析、阐述逮捕或不捕的理由:公安机关在提请
批准逮捕案件时,向检察机关提供和说明提请适用逮捕措施必要性的证据和理由;检察机关对于经审查后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向公安机关说明不批准逮捕的根据和理由。该机制的实施有力提升了办案质量,降低了捕后轻刑判决率。实行“双向说理机制”之前,侦查机关提请逮捕时,往往只报送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和提请批准意见,而缺少是否有逮捕必要性的证据材料以及说明,容易导致部分无逮捕必要犯罪嫌疑人被提请逮捕,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诉讼资源的浪费。“双向说理机制”要求侦查机关对照逮捕的三个法定条件逐条逐项调取证据,减少盲目报捕现象,有效解决捕后轻刑判决率过高的问题。
据统计,今年前7个月,南阳市检察院捕后案件轻刑判决率为23.8%,比去年同期降低了26个百分点。如办理的蔡志明等3人非法经营案,公安机关在侦查中不仅调取了蔡志明等人曾经非法销售卷烟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据,而且调取了其与亲属有串供嫌疑等具有逮捕必要性的证据。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确有逮捕必要,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同时,通过检察机关的不捕说理,还加强了公检两机关对于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在实际办案中宽严互补,通过向当事人解释,取得当事人理解信服。今年前7个月,该院共对276件不捕案件进行了说理,当事人上访申诉明显减少。(张有成 路一 郭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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